在校園祈禱而被學校懲戒的大學生,庭外和解, 得到平反

City: 
阿拉米達訊
Date: 
05/05/2010

經過兩年在法律上的爭議,兩名曾因在校園祈禱而被學校懲戒的大學生,在庭外和解中終於得到平反,學校協議撤消紀過並賠償律師費。

案件的事件發生於2007年的12月。某教授向大學的行政部投訴,有大學生與另一位教授在共用的教師辦公室内祈禱,雖然這是相方同意下私底的禱告,大學行政部仍立刻發出通告,表示有意勒令這位學生和另外一位只是旁觀的學生停學,並舉行紀律處分的聆訊和發出要脅性的書面警告。

太平洋法律協會律師Matthew McReynolds曾發出多封律師信忠告校方關於學生們在憲法上的權利。當校方不作任何回應的時候,學生決定向三藩市聯邦法庭提出訴訟 (Kandy Kyriacou & Ojoma Omaga vs. Peralta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兩位學生,Kyriacou and Omaga,皆由太平洋法律協會聯盟律師Steven N. H. Wood律師和 Christopher Schweickert律師作法律代表。

隨後,校方曾企圖撤消訴訟,爭辯說,禱告和抗議或示威類似,都是可能有破壞性的活動。 但聯邦區域法院法官Susan Illston並不同意,裁決禱告乃屬第一修正案所維護的言論自由。事後,校方更企圖禁止學生向外界對此事發言。 於2009年的4月,學生接受電視新聞(FoxNews)的訪問後,校方便立刻請求法院禁止學生透露關於案件的資料, 但法院拒绝校方的要求。 經過這些對他們不利的判決後,校方最終讓步,並且協議支付這兩年的律師費。

此案帶有不同的論點,但這次的庭外和解確認了在校園内祈禱是一項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之一。

「最高法院裁決學生的言論是受到法律上的特殊保護,因為大學校園是『獨特的思维领域』」,Stephen Wood,學生們的其中一位代表律師稱。Stephen Wood律師繼續說,「不過,即使是在大學的校園裏,我們仍是須要付出代價,時刻的警醒, 才可以維護可貴的自由。雖然這件案件的開始是駭人聽聞,但最後都得到校方肯定禱告是受保護的言論,我們因此而感到滿足及高興。」「我們PJI將繼續時刻警醒,倘若有其他學生遇到這樣專制的待遇, 我們必隨時作充足的預備,維護正義及自由」,太平洋法律協會會長Brad Dacus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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